人民网南昌8月29日电(记者时雨)开学在即,29日,记者从南昌市教育局得悉,该局联合南昌市商场监督管理局研讨拟定了《南昌市中小校园(幼儿园)校服管理方法》(以下简称《方法》)。《方法》中准确指出,校服的选用与收购坚持家长学生自愿购买准则,不得托付家长委员会签定校服收购合同。
《方法》中指出,校服选用收购坚持“适合、有用、够用”的准则,合理确认选用需求(包含校服品种、质量技术参数、样式、套数、件数、价格的规模等),坚决根绝高端化、奢华化现象。样式一经选用,要坚持相对来说比较稳定,以削减家长重复开销,不得借组织活动之名,随意定制年级服或班服。
校园(幼儿园)要树立健全校服选购全过程信息揭露准则,做到团体决议计划校服事项揭露、收购咨询意向揭露、收购方法揭露、展现展评环节揭露、收购成果揭露、校服收购合同揭露、费用收付状况揭露。树立校服选购作业全过程报备准则,及时将校服收购状况和收购成果向家长发布,事前、事中、过后和关键环节的资料要同步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。
在校服质量管理方面,《方法》中要求,在选购校服时,要在合同中标明校服履行规范,校服安全与质量应契合有关国家规范,校服供应和查验要严格履行“明标识”准则。鼓舞校园(幼儿园)结合实际实施“双送检”准则,即在供货企业送检的基础上,将少量校服送法定查验组织查验,相关送检费用不得向学生(家长)收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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